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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2000万!郑州12条措施鼓励社会研发投入
  • 时间:2021/4/26
  • 来源:河南省粮食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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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鼓励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共计12条,明确提出将研发经费投入情况作为申请各类项目、后补助资金、研发平台的基本条件,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额度高的申报单位。

其中,对企业自有资金研发投入部分,依据上年度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按照存量补助和增量补助累加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

《措施》中提到,对上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以下简称R&D经费)纳入统计且支出额超过200万元(含)的驻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非企)及医院,依据其R&D经费支出额扣除市财政科技资金支出额核定,按照存量补助和增量补助累加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补助经费由单位采取自主立项方式用于科研活动。

此外,《措施》还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积极整合科研资源,承担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建设任务。对各类建设主体新获批的国家级研发平台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评估(考核、验收)为优秀的国家级研发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企业新获批的省级、市级研发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亿元的新引进企业在郑州市设立研发中心的,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评估,可给予不超过研发中心建设总投入3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措施适用于在郑注册的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非企)和医院。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